温州院区、杭州院区、之江院区各临床科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的通知》(温医大教〔2026〕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表彰我院在本专科毕业实习实践教学中有良好表现的临床带教老师,我院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25-2026学年担任过我院本专科学生实习带教任务的带教老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热爱教学工作,积极承担我院学生实习带教任务,认真履行带教职责,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扎实的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能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对学生实习工作善于指导;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带教效果良好;受到学生、领导与教师的好评。
4.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对发生的违纪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名额分配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的通知》文件(附件1),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总院8个名额,杭州院区5个名额,之江院区2个名额,温州院区的名额分配见下表。
科室 |
视光诊疗中心 |
特检科 |
眼全科门诊 |
检验病理中心 |
青光眼中心 |
角膜病中心 |
合计 |
分配名额 |
3 |
1 |
1 |
1 |
1 |
1 |
8 |
杭州院区、之江院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评选本专科优秀带教老师工作方案(25-26学年)》执行(附件2)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各院区以临床中心或科室为单位,结合本专科实习生带教情况择优推荐。于7月31日12:00之前将报送名单(附件3)扫描件报送至171717559@qq.com邮箱。教育教学部汇总审核,审核公示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公布评优最终结果。
附件:
附件1:温医大教〔2026〕73号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优秀带教老师的通知.zip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评选本专科优秀带教老师工作方案(25-26学年).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025-2026学年优秀带教老师报送名单 .docx
教育教学部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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