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关于举行2026年新教师教学试讲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亦圆 初审: 李涛 终审: 袁一民 来源:教育教学部 发布时间:2026-04-15 14:40:49

各位教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444号)《温州医科大学临床教师教学准入资格实施办法》(温医大教发教评202327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新教师试讲考核是承担教学工作的必要条件,学院将于20264月27-28日17:30举行试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5年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训的学员;首次担任理论或实验授课并未参加过试讲的青年教师;2026年需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

二、报名流程

1. 报名:拟参加试讲的教师请于2026420周一17点前填写钉钉在线表格补充填写试讲信息。

不在钉钉群内的教师,也可自主报名,420日前填写《新教师资格认定表》发送至fyy@eye.ac.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新教师资格认定表”。

2. 培训:所有报名参加教学试讲活动的老师须参加过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关教学能力培训。

三、试讲形式

1.本次试讲教师需要采用10分钟“真实讲课”的形式进行,需制作PPT,专家点评5钟。

2.“讲课”对象可以为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眼视光医学五年制本科、眼视光医学新医科、眼视光学四年制本科、眼视光技术专科、眼视光学专升本、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新工科等学生。

四、评分办法

1. 本次试讲将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执行,将评分标准划分为“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和“外表仪态”等部分。

2. 试讲得分70及以上为合格。

3. 没有完整参加培训的教师,不能参加试讲;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不能参加理论或者实验授课;需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试讲,通过后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五、试讲安排:

1.时间:2026427-2817:30

2.地点:眼视光医院1号楼


附件:

1.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新教师试讲报名表.doc

2.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


 

教育教学部

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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