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学生版)
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作者:杨莎莎 初审: 张扬 终审: 袁一民 来源:教育教学部 发布时间:2026-08-11 15:20:2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坚持“四为”方针,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发挥优秀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9月1日至2026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已经获评过往届优秀学位论文的不可再次参加)。评选类型分设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学术学位获得者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专业学位获得者参加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评选。此次评选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将作为推荐参评2026年省级优秀论文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标准

(一)博士参评标准

1. 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条件:

1)选题立足学科前沿或专业领域实际问题,紧扣国家重大发展需求

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2)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具备创新性,达到同类学科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良好社会效益与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表述准确。

2.参评的博士实践成果应达到如下条件:

1)突出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兼顾成果的前沿性、创新性与应用性。

2)依托重大/重点项目,具备明确行业技术背景,紧密对接行业关键技术攻关、企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需求

3)成果展示清晰易懂;总结报告对行业技术需求与发展趋势梳理全面深刻;经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为优秀。

3.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

(二)硕士参评标准

1.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如下条件:

1)选题立足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较强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2)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具备一定创新性。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表述准确。

2.参评的硕士实践成果应符合如下条件:

1)选题源于专业实践领域,聚焦行业、企业核心问题,具有明确实践导向。

2)体现学生系统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实践技能,具备良好社会效益与应用前景。

3)成果展示清晰易懂;总结报告对行业技术需求与发展趋势梳理全面深刻;经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为优秀。        

3.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成果。

(三)其他说明

1.代表性成果要求

限填所有各年度作者攻读期间获得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奖励、展演、社会评价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且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或审批的。在规定时间内已录用而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受理而未审批的专利和已公示而无批文的奖励等成果,以及在规定时间外获得的成果一律不计入。

2.署名要求

学术论文一般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且第一通讯作者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具体参考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计分细则(附件5)

3.学术监督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参评成果存在学术失范问题,可向研究生院书面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已获评的撤销称号。举报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材料报送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文1份。

2.作者简况表1份。

3.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该表格与省评选一致,校级评选阶段只需填写相关信息,无需盖章)。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代表性证明材料汇总表在前、相关证明材料在后。代表性成果应按代表性证明材料汇总表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如为S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SCI收录证明,收录证明中必须显示入藏号、他引次数、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影响因子及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如为浙江大学最近版“TOP期刊目录”刊物,需提供收录证明);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压缩包

2.《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初选汇总表》(附件6)

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荐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9

4.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10

5.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LW/SJCG.pdf。

2)简况表: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JKB.pdf。

3)推荐表: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TJB.pdf。

4)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按推荐表和汇总表的填写顺序排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QT.zip。

5)每位申请人的上述4份材料单独制作压缩文件:优博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全文1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该表格与省评选一致,校级评选阶段只需填写相关信息,无需盖章)。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汇总表在前、相关证明材料在后。代表性成果应按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汇总表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如为SCI收录论文,还需提供SCI收录证明,收录证明中必须显示入藏号、他引次数、近五年平均SCI影响因子、影响因子及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如为浙江大学最近版“TOP期刊目录”刊物,需提供收录证明);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压缩包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7或附件8

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荐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9

4.《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10

5.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LW/SJCG.pdf。

2)推荐表: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TJB.pdf。

3)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按推荐表和汇总表的填写顺序排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QT.zip。

4)每位申请人的上述3份材料单独制作压缩文件:优硕_专业_学号_作者姓名_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于821日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医院2号楼181801教育教学部杨莎莎老师处,并发送相关电子材料至邮箱yss20250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评2026年校级优博/硕+作者姓名

2.学院将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文件(附件1),参考“优秀论学位论文指标”(附件4)、“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计分细则”(附件5)对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者材料进行择优评选并计算每位候选人的得分,注意总量和相同学科的名额控制。院内评选结束后,学院将对结果进行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结果及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批并公示,异议期结束后正式公布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名单。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

 

五、注意事项

1.报送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取消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资格。

2.附件6-10表格项目的信息必须认真填写完整,严禁空项。

3. 2026年温州医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申请人,请扫码加入本次评选工作群。如材料准备、表格填写有疑问,请先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可在群内咨询杨莎莎老师。


眼视光校优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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