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正千 初审: 李小曼 终审: 袁一民 来源:教育教学部 发布时间:2026-03-27 17:12:06

各部门、临床科室

为提高全市医务人员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综合素养,面向广大卫生健康专业人才提供优质、便捷的继续医学教育,助力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26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在职(岗)人员,要求具有本专业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负责的培训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须参与理论授课并对项目学术水平和课程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和质量把关。每人仅可申请1 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家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需一致。理论授课教师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与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要一致。

(二)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2024 、2025 年度无正当理由未执行已立项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负责人、授课教师近三年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项目执行中存在弄虚作假、不良反馈等情况。

4.以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主题申请的项目。

5.培训项目名称有“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和其他高于实际规格的名号。

我院有1项推荐名额,截止系统申报时间为4月2日,如需申报请尽快联系:方正千。

关于开展2026年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教学部

              2026年3月27日        



Copyright© 2026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