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转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6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
作者:方正千 核稿: 李小曼 袁一民 来源:教育教学部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6-03-11 16:23:14


各临床科室:

为做好2026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作用,提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现就组织开展2026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6 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推荐项目共设置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

(一)公需科目。仅线上形式。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和提升职业素养为目标,包括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等内容。

(二)专业科目。可自主选择线上、线下两种形式。要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遵循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养为目标。包括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与中医药相关联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技术及与多学科交叉融合知识等。对中医全科、儿科、老年医学、护理、心理健康等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按照《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浙卫发〔202512 号)要求进行申报,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所主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 项。

2.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并参与项目授课。

3.项目负责人授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0%,项目主办单位授课教师授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40%

三、申报时间

2026 3 6 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 3 27日。

四、联系人:方正千,1377778****(微信同号),邮箱148240955@qq.com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教育教学部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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