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涉及到教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包括卫技职称和教学职称)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2024—2025学年眼视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包含双肩挑岗位为专任教师岗的人员。
二、考核时间范围(业绩填写时间范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一)教学工作考核范围包括本科、专科、5+3一体化、研究生、临床教学、留学生、成教、选修课等各个层次的教学工作。
(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3个一级指标,各指标占一定的权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总分 = 教学工作量分值 + 教学效果分值 + 教学改革与研究分值。
(三)我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按专业类别制定具体指标和赋分标准,具体赋分方法见附件。
四、考核等级评定
(一)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按教学工作业绩总分排序确定考核等级,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其中获得A的教师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0%;获得A和B的教师数合计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80%。
(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连续5年为A的,后续3年考核等级认定为A,不占全院A级人数比例。
(三)双肩挑岗位为专任教师岗的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确定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如果申请参加考核,则按业绩总分排序确定等级;如果申请不参加考核,考核等级认定为B,不占全院B级人数比例。
(四)新教师参加工作(以入职时间为准)后第一学年不参加考核。
(五)经学校、学院、医院同意,进行全脱产读博、访学、进修、挂职的,以及各类病假、事假、产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师,可以不参加考核。
(六)教师若在当学年出现教学事故等情况,其考核等级定为D。教师若在当学年出现教学质量测评不合格、或教书育人中出现影响恶劣事件、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校、学院、医院安排的教学任务等情况,其考核等级定为E。
(七)参加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者须参加同年师德考核。
五、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 9月1-4日 确定参加考核名单
学院将通过OA向全体教师发送《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参加确认单》确认是否参评。
第二阶段 9月1-5日 常规业绩导入
由教育教学部、学工办、研究生管理科、学院团委等相关部门统计常规教师教学业绩,完成系统导入。
第三阶段 9月1-10日 个人业绩填写、审核
眼视光专业教师: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填写个性化业绩,等待相关部门审核,一般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会完成审核。
系统网址:
账号:医院工号,初始密码:jxxt123456
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
医学工程系教师:按照通知填写电子版表格和准备支撑材料,于9月7日前发送至2088972183@qq.com,经医工系初审无误后,提交至学院教育教学部。
第四阶段 9月中旬 反馈、公示
教育教学部反馈给参评教师进行确认,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最终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提交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审核、备案,向全院公布。
联系人:
教育教学部 方亦圆、李涛,联系方式88067963
办公地点:眼视光医院2号楼18楼1801 教育教学部
附件:
1.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温医大教〔2025〕58号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zip
2.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温医大眼视光〔2022〕37号 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眼视光生工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4.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可查询)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定级名录(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可查询).docx
教育教学部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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