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党政综合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牵头组织和参与全院性大型党务、政务活动或中心工作。

(二)负责院重要工作、综合性工作的跟踪与督办,统筹管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督查和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负责公文处理及指导工作,以院党委、行政和党政办名义制发文件、批转各级收文,做好机要文件运转和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起草院综合性或中心工作文字材料。

(四)负责院级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值班安排、会议室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牵头全院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排并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公章、法人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参与负责院级的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安排院领导接待日。

(八)负责牵头全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对院内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负责医院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审查、撰写、修改合同等;协助制定、审查与法律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书。

(十一)负责从法律法规角度,为医院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处理医院法律纠纷类事务;协助医院做好与法律顾问单位的协调和对接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相关重要政策动态和政策性信息资料,为院领导科学研判和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和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组织开展超前性、跟踪性调查研究和对策研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和决策咨询。

(十三)跟踪学院、医院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单位有关政策的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和反馈信息。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负责人:

主任:林聪聪

法律事务办公室执行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宫乾

副主任(兼):叶玉琼、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