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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眼视光工会小组设置的通知

作者:佚名   核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280   发布时间:2014/7/23 10:41:40

关于调整眼视光工会小组设置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鉴于我院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职工人数逐年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更好的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院工会小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工会小组:由教务部、学工办、研究生部、科研管理部、图书馆等会员组成。

 

第二工会小组:由院办、团委、人力资源部、安保部、物资部等会员组成。

 

第三工会小组:由1病区护理组、白内障中心、角膜病专科、防盲治盲办公室、特需病区等会员组成。

 

第四工会小组:由5病区护理组、眼底内科、眼底外科(含眼外伤专科)、儿童眼底病专科及轮转护士、轮转医生等会员组成。

 

第五工会小组:由屈光手术专科、3病区护理组、眼鼻相关及眼眶眼肿瘤专科、2病区护理组等会员组成。

 

第六工会小组:由信息中心、眼整形专科、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中心等会员组成。

 

第七工会小组:由视光诊疗中心(视光学专科、斜弱视专科、配镜部、低视力专科)等会员组成。

 

第八工会小组:由临床检查中心、药剂科、药物临床试验中心、眼病门诊、葡萄膜炎专科、中医眼科等会员组成。

 

第九工会小组:由6病区护理组、青光眼专科、手术中心、消毒供应室、麻醉科等会员组成。

 

第十工会小组:由医教部、护理部、财务部、基建科、后勤部、院感科、JEV编辑部等会员组成。

 

第十一工会小组:由实验中心(包括侯陵组、吴圣洲组、陈捷光组、屠理理组、管敏鑫组、细胞培养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和基因组等会员组成。

 

第十二工会小组:由监察审计室、客服部、工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拓展合作部、研究院及其下属公司等会员组成。

 

第十三工会小组:由实验中心(包括金子兵组、周翔天组、闫东升组、谷峰组、林鑫华组、王蕴组、陈江帆组、庞继景组、池在龙组、科研公共平台组等)会员组成。

 

第十四工会小组:由光学教研室、生物工程研究室、李超宏组等会员组成。

 

第十五工会小组:由杭州院区会员组成。

 

眼视光学院、医院工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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