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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婕   核稿:李晓燕   文章来源:工会、妇联   点击量:1   发布时间:2025/6/18 14:41:37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519号)要求,现就我院“浙教工匠”培育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直接在学校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后勤服务、教辅岗位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职工(领导职务及非一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已入选“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及2023年“浙教工匠”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人选需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上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具体要求如下:

原则上需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高级工。

年龄及在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930日。

三、推荐名额

各医院工会最多推荐1人(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黑白双面打印/复印),一式三份:

1、附件32025年“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12025年“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支撑材料(按“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一级指标顺序装订,包括工作证明、技能证书、业绩材料、创新成果等)。

   同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3PDF电子扫描件以及WORD文档(支撑材料无需提供word版本),文档统一命名“姓名-推荐单位”,请将材料于710日前汇总到医院工会(联系人:周婕,电话:1370577****)。

 

院工会、妇联

2025年6月18日


浙教工〔2025〕19号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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