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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5〕19号)要求,现就我院“浙教工匠”培育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直接在学校技能培训、社会服务、后勤服务、教辅岗位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职工(领导职务及非一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推荐;已入选“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及2023年“浙教工匠”的人员不再推荐)。
二、申报条件
人选需在“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上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具体要求如下:
原则上需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高级工。
年龄及在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三、推荐名额
各医院工会最多推荐1人(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黑白双面打印/复印),一式三份:
1、附件3《2025年“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1《2025年“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支撑材料(按“引领力、实践力、创新力、攻关力、传承力”一级指标顺序装订,包括工作证明、技能证书、业绩材料、创新成果等)。
同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3的PDF电子扫描件以及WORD文档(支撑材料无需提供word版本),文档统一命名“姓名-推荐单位”,请将材料于7月10日前汇总到医院工会(联系人:周婕,电话:1370577****)。
院工会、妇联
2025年6月18日
浙教工〔2025〕19号关于开展2025年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浙教工匠”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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