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通知,申请人依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21〕13号)进行申请。现将学院收到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 院)教育教学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莎莎,0577-88068950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医教楼18楼教育教学部。
附件1-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拟公示材料-2025年度眼视光.pdf
附件2-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拟公示材料-2025年度眼视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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