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更好配合学院游学项目开展,经学院讨论决定将“缪天荣国际之星”单项奖学金评选从一年一次修改为一年两次,评定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和9月。现开展2025年上半年“缪天荣国际之星”单项奖学金评选。
一、奖励对象
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师生反映良好;
(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业成绩良好,参评时间段内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以下任一行为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院、学校相关处罚的;
(2)存在科研诚信、考试诚信问题的;
(3)其它经审核不能通过的。
三、具体奖项评选要求
①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入选当年学校学院主办的国际交流项目,且赴国(境)外完成交流;
B.经批准赴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完成三个月以内的进修;
C.经批准赴国(境)外参加高等级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大会录用(限第一作者);
D.评比时间段内在国际英语考试中表现突出者,要求托福≥88或雅思≥6.5或多邻国≥115或PTE学术英语≥68,重复通过者不再重复奖励。
②根据学生所参加交流项目类别、目的地、交流时间等情况,结合学校资助政策和医院资助统筹进行,主要用于参与项目所产生的机票、学费、住宿费等,给予奖励。奖励金额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同时,根据申报情况设立“国际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注:若学院以外学生入选我院当年国际交流项目亦可参评此项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于11月10日(周一)17:00前将相关报名表附件1-2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命名,研究生报名者发送至1037162991@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各自辅导员处),由研究生管理科审核;本专科报名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26689254@qq.com(纸质版暂不上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其中,高等级学术会议判定以教育教学部审核意见为主。
(二)根据上交材料进行审查,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定;
(三)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奖学金拟获奖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将确定结果上报学院审核;
(五)发文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五、特别说明
(一)缪天荣奖学金体现了温医大眼视光人反哺母校、饮水思源的眼视光情怀,增强了校友对母校的情感维系,提倡获奖学生心怀感恩,在毕业之后能够接棒续力资助。
(二)学院成立“缪天荣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管理科、教育教学部、学院团委、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三)奖学金获得者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不予参评下一年度缪天荣奖学金。
(四)评选时间段内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或违反校院各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均不得参评。
(五)本次奖学金评选时间段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六)奖学金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捐赠金额进行奖励。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缪天荣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执行。
(八)最终解释权归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管理科、教育教学部、学院团委所有。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上半年缪天荣奖学金“国际之星”单项奖申报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上半年缪天荣奖学金“国际之星”单项奖申请汇总表.xls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管理科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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