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学生版)
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作者:杨莎莎 来源:教育教学部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5/8/5 15:51:12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申报,申报成果应为在读期间取得;

2.专业学位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

3.已获评的成果不能再次参评;之前已申报但未获评的成果如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再次参评。

 

二、申报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不包括用于学位申请的实践成果。

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4.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

1)《1-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情况表_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2)《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_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3)《3-温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_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4)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眼视光医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1份。申报表的与成果相关的支撑材料清单栏目涉及的材料制作清单目录,并按清单目录提供纸质支撑材料。

 

五、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者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教育教学部杨莎莎老师处,并发送相关电子材料至邮箱 yss202505@163.com

2.学院根据参评情况,依据评选标准择优评选并排序,推荐成果及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给出评选排序。评选出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并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85

眼视光校优实践成果评选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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