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根据本月抽查,仍有部分同学存在虚假考勤等违纪行为。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印发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医大眼视光(2024)29 号)及《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医大(2023)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违纪学生予以全院通报、扣除当月相应基础津贴,并抄送导师处理。具体涉及名单如下:
2022级眼科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狄某某;
2022级眼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赵某某;
2023级眼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李某某、魏某某;
2024级眼科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戴某某;
2024级眼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范某某、顾某某、张某某、管某某;
再次提醒各位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对待学习和科研工作。后续仍将不定期抽查,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导师或相关部门沟通。
特此通报。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教育教学部、研究生管理科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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