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通知公告(教师版)
关于2024年第二轮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黄金枝 来源:教育教学部 点击量:71 发布时间:2024/9/14 15:07:37

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为加强创新性人才培养,给学生课外学习科研创造更多条件,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工作,特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规定,请各部门做好2024年第二轮实验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以示范中心建设为要求,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为目的,组织人员精心设计、论证确定一批实验室开放项目,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实验指导书或讲义等,填写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一式贰份报送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开放项目是必修课实验教学内容的拓展和深化,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连续性和系列性,一方面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学习,另一方面能够推动必修课实验项目更新改良,提高设计性、综合型实验项目比例,促进学生创新性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同时希望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可以通过开放项目的建设,拓展实验教学内容,提升实验教学项目质量。

、为推进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开放项目转化为必修课程中的内容。开放项目转化为必修课程实验内容,并连续运用2学期后,经专家

评估后,可作为当年或次年校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开放项目经审核公布后,综合性、设计性(非实训性)开放项目实验耗材经费按每个项目1000-2000元标准由各学院自行拨付。开放项目经过1-2轮教学实践,能够转化为必修课实验项目的可追加耗材经费拨款1000元。

、设计性或综合性(非实训性)实验为9-12学时,以实际实验小时来计算学时数。原则上半天计3学时。实训性实验按每三个小时为一次计算。

、请各位老师务必紧密结合实践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示范中心建设作用,以严谨认真、科学客观的态度地组织做好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实验中心所在学院至少开展四项,每个学院级中心至少开展两项),并做好实验项目教学效

、开放项目一经立项公布后,项目负责人需按计划认真做好实验指导、考勤登记和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填写开放实验原始记录本交教务处检查和工作量统计。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23日。

附件1: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doc



眼视光教育教学部

2024914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