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21〕13 号)及学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导师遴选条件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职工及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校外人员。
二、申请条件
具体以《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21〕13 号,附件1)为准;中文期刊目录、自然指数 82 种期刊目录等参考附件2。
三、申请程序
1、请申请人于2025 年10月27日11: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提交至眼视光医院2号楼18楼1801教育教学部杨莎莎处,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后发送至yss202505@163.com。因学校严格规定时限,逾期未提交不再受理。
2、申请人请通过钉钉搜索-钉钉群号:143850007928,进入“2025年导师资格申请—眼视光生工”钉钉群。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时间要求
1、博导、硕导申请表(非护理专业学位)中涉及的业绩材料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2、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导师申请表涉及的业绩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上述业绩材料包括科研项目、获奖、学术论著、专著教材、专利、人才项目等。
(二)电子材料要求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PDF扫描件(含签字、盖章)或《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符合导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者填写)PDF扫描件(含签字、盖章)。
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或《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认定汇总表》Excel表格。
3、《支撑材料》PDF扫描件。
温馨提示: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与《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或《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认定汇总表》较往年有修改,请务必下载最新的申请表与汇总表。
2、表格中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学位点目录(附件12)。
3、《支撑材料》PDF扫描件,按照纸质版支撑材料全部对应扫描成一个PDF,具体形式可参考(附件13-5)。
(三)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人第一类纸质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教研室或科室意见已签署。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Word文档(符合导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者填写)一份;
2、申请人第二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请按附件13要求按次序装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文章、课题、专著等需提供完整,如果页数比较多,请用颜色笔划出申请人信息,关键页折页;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3-1)须附于材料的首页)。申请人须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因弄虚作假或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5年内不能再进行申报。
3、经费证明材料要求:1)学校的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提供经费证明,学院将于10月27日统一上报申报导师名单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查询。2)直属医院的经费,由导师到医院科技处开具经费证明,如果有未划拨经费也一并写上并计入总经费。非直管附属医院申请人由所在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出具可用经费证明。
医院经费证明模板请查看附件13-6。
医院科技处联系人:科技处陈东兴,1586875****
温馨提示:
附件13-1:申请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校内导师请完成本人签字、校外导师请完成本人和单位签字)、
附件13-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发表论文承诺书,以上2份材料所有申请老师均需提供。
附件13-4:关于推荐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的政审报告,校内导师由我院统一出具,校内导师请提前提请OA-思想政治品德情况鉴定申请表,流程走完之后打印纸质版上交。校外导师请联系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
五、补充说明
1、根据导师文件的最新规定,限有临床医学背景的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可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特提醒申请人在申请导师类型时加以注意,为衔接做好后续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请务必在申请表首页的导师类型(学术型/专业型)这栏填写两种类型。
2、填写申报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时务必慎重,后续涉及的招生专业与导师遴选审批专业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为最终版本,原则上不允许替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莎莎,0577-866068950;邮箱:yss202505@163.com。
联系地址:眼视光医院2号楼18楼1801教育教学部。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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