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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课题经费管理条例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8235 发布时间:2021/8/5 0:00:00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课题经费管理条例

 

为加强研究生课题经费管理,规范经费的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温医大[2016]5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条例。  


一、研究生课题经费经上级拨款、按规定标准专款专用,分级审批,批准权限依次为分管领导、教育教学处、导师。该经费实行超过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留用的原则,即研究生毕业后如有节余经费,则留入研究生培养经费本,用于下年度的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研究生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三年制研究生的课题经费限额为3000/,包括实验材料费1000元、参加学术会议所需费用1000元及学习资料费1000元。七年制学生的课题经费共2000,包括学习相关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和学习资料费)1000元及参加学术会议所需费用1000元。

 

1、实验材料费是指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所需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该项经费不得用于购置U盘,移动硬盘,硒鼓,MP3等办公用品。  

2、研究生参加与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所需费用。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前根据《附件3:2号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有组织地参加会议。未经批准参加会议者将不能使用该项经费报销。包括以下方面:  

1)温州至会议举办地往返交通费,不得途经其他地点。飞机票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出租车费不予报销。  

2)会议期间住宿费,住宿标准为省内130/人·天,省外160/人·天。  

3)会议注册费。  

3、学习资料费是指学习和课题资料的打印、复印、印刷费用。  


三、经费报销流程:  

1、所有费用均需出具正规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是“温州医科大学”

2、关于发票的分类说明:

⑴ 报销课题实验材料费,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研究生课题经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由导师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该项经费。该项费用报销时需在发票背面注明所购物品的用途、单价、数量、总价。 

⑵ 报销参加学术会议费用:交通费需在发票背面注明时间,地点,会议名称;住宿费需在发票背面注明所住酒店名称、房间单价、住宿天数、总价;会议注册费需在发票背面注明会议时间、地点。

并需附上《温州医科大学出差审批单》

⑶ 报销学习资料费,需在发票背面注明时间、用途、单价、数量、总价。发票、清单等报销学习资料费的材料中不得出现论文答辩等字样,否则将划入论文答辩费中进行报销。

⑷ 所有发票背面都需签署发票经手人(由本人签字)、证明人(能够证明此张发票产生的人,不可代签)。

⑸ 发票需附上必要的相关明细证明材料、清单、签收单等。  

3、填写汇总单,摘要栏填写“xx级研究生xx费用”,填写小写金额,填写大写金额(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在项目栏列出报销清单,在经手人一栏签名。

4、登陆学校财务信息门户,填写好报销申请单并打印。

   财务网址 http://172.18.236.72/WFManager/login.jsp

   温医自助报账-申请报销单-日常报销业务,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将汇总单、发票、报销申请单连同所有相关材料,交教育教学处审核。审核通过并经上级审批后等待财务报销。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


附件1:研究生实验材料费使用申请表

附件2:汇总单以及发票背面填写模板

附件3:2号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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