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468 发布时间:2020/11/29 16:58:40

各班级、党团支部:

   为了激励具有国际视野、刻苦奋发、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子投身于眼视光事业,学院开展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校研究生。

二、奖学金类别:

1、海外交流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加学院2020英国ABDO眼视光学者项目或由学校组织的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三个月以内的交流和学术报告会议的。

3)奖励金额:根据学生所参加交流项目类别、目的地、交流时间等情况,给予奖励。

 2、英语能力优秀奖学金

1)评选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评选条件:2020年在托福、雅思或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中表现突出者,要求托福≥85或雅思≥6.5或大学英语六级≥532.5分。以第一次通过为准,重复通过不进行重复奖励。

3)奖励金额:根据当年社会奖学金捐赠总额进行资助

4)奖励程序:个人申报,研究生管理科汇总审核,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名单。

3、研究生科研贡献奖学金

    1)奖励对象:我院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评选条件:申请科研贡献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发表原创研究性论著(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被SCI收录或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言。 实行分类评价和奖励:(业绩获得时间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一作(按照自然排序)或者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言(会议发言需邀请函和发言人是同一人,包括线上),奖励金额1500/生。

②发表高水平论文一作(包括共同作者)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发言,奖励金额1000/生。

3)奖励程序:个人申报,研究生管理科汇总审核,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名单。

4、研究生“优秀临床实习生”奖学金

1)奖励对象:在院在岗住培生(研究生),除新生外。

2)评选条件: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医院医疗制度。

1.医疗质量分成绩占20%,如出现丙级病历者,不能参加申报;

2.课程加权成绩占30%,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申报;

3.中期病例汇报(临床论坛)成绩占30%,具备良好的临床思维和分析能力;4.住培年度考核成绩合格,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10%,技能考试成绩占10%

总分按以上统计从高到低排序。

同等条件下,有科研文章、优秀病历、技能比赛获胜者优先考虑。

3)奖励金额及名额:奖励标准为1500/生,评选出20人。

4)奖励程序:个人申报,教育教学处汇总审核名单后,由学院社

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名单。

 

 

5、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研究生二年级以上担任过学院党团组织负责人、研究生会

干部及干事、班级和各类学生社团、协会的负责人。

(2)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做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同学,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务实、勤奋有实绩,组织(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过全院有影响力的活动。

(3)奖励金额及名额:奖励标准为1500/生,评选出10人。

(4)奖励程序:“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研究生管理科资格初审后,通过学生民主投票(占比50%) 与评审小组联评(占比50%),对候选人进行从高到低排名,最终拟定获奖名单。

6、教育国际化“优秀志愿者”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院教育国际化志愿者协会成员

2)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做志愿服务、勤奋有实绩。

3)奖励金额及名额:奖励标准为1500/生,评选出5人。

4)奖励程序:教育国际化“优秀志愿者”奖学金申请评定采取参与活动积分制,统计既往一年中,在教育国际化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参与学院及学校重大活动志愿者工作的次数和时长。经协会汇总学生工作积分后,评审小组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拟定获奖名单。

三、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22日(周三)前将相关报名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goodchar@126.com

2. 学院社会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由教育教学处、研究生管理科、学工办汇总后,召集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结果公示后,在当年奖学金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四、评选说明

1.申报佐证材料起止范围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止。同一业绩材料不可跨年度使用。

2.同一个人或团队的同一类别成绩,以当年最高等级的奖项为准,不重复获奖。同时获得当年度多项奖助学金者,只享受荣誉,奖学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3.有下列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该学年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

2)违反校院各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4.经批准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及道德品质方面问题的予以取消并追扣奖学金。

5.该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管理科

20201128

关于开展2020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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