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859 发布时间:2020/11/11 8:54:56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文件要求,2020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4级七年制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
   (一)学生完成自查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课程学习,开题,临床轮转,学术报告等)。
请于11月18日前登录“学生服务系统”后在“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填写研究生个人总结一栏并提交保存。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800,请认真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做好总结。
   (二)导师登陆系统在“教师服务管理” --“培养”--“培养过程管理”--“学生中期考核审核”中审核并填写指导老师意见。请同学积极主动联系导师审核,并打印纸质版表格一份,交班级负责人。截止时间:11月25日
   (三)各班委组织审核班级同学的“学术报告登记表”是否按要求完成。
   (四)各位同学截止目前有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的论著情况请汇总至班级负责人处审核(中文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英文提供文章全文以及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中期考核有附加分:SCI收录的论文加10分;A类刊物论文加5分;B类刊物论文加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五) 各班级负责人于12月3日前统一将《中期考核表》及“学术报告登记本”、文章发表的审核情况汇总至医教楼20楼教育教学处黄金枝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一) 2019级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者,应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延期,但必须参加本学院6个月之内的补考核工作。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考核与下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
   (二) 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做过1次学术报告(含开题,博士生需做2次),听5次学术报告。未完成规定培养程序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中期考核,请各班级严格做好把关工作。
   (三) 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进入下一轮培养程序。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院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