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 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702 发布时间:2021/8/18 16:23:08

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整洁、安全的寝室环境,培养学生文明、健康的良好习惯,根据学校文明寝室评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含校外住宿点:金山公寓)。

二、评选要求

    对照《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建设标准》(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附件2),在文明风范、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特色建设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寝室可以评选校级文明寝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

(一)校级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有1次以上(包含1次)不合格寝室记录(见附件1)的;

(二)寝室成员受到违纪处分的;

(三)寝室成员有酗酒、赌博、攀爬防护网等不文明现象的;

(四)寝室成员有存放或使用学校违禁电器、灶具等的。

三、评选名额

2020-2021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名额按各学院寝室总数(包括混合寝室和在校的见习、实习学生寝室)的10%评定(见附件1)。

四、评定步骤:

(一)学生自主申报阶段。学生可根据评选要求和寝室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校级文明寝室。申报的寝室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见附件2)。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管理科(1号楼709室),电子版发送至1450659359@qq.com。

(二)学院推荐阶段。各学院在结合校级安全卫生检查结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向学校按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寝室,在《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中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推荐汇总表》

(三)学校审核、评定阶段。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学生寝室卫生管理组织将对参评文明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校级学生文明寝室予以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校级文明寝室荣誉证书。

(二)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相关规定,对文明寝室成员给予加分。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2021.8.18

附件1:温医大学〔2021〕9号 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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