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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六项机制 形成监督合力

作者:叶望曦    来源: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合署)    发布时间:2020/12/15 14:29:55    点击量:    【打印文章】

“党政综合办最近对各科室落实党委会抄告单和院长办公会抄告单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各科室科务会情况进行监督,安排院领导到部分科室巡听科务会……

“医务处积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查房,每季度召开医疗行风工作会议,部署‘万人双评议’工作及反馈问题的整改……

近日纪检监察室分别与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医务处就职能监督工作进行季度双向沟通,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双向沟通也将陆续开展。这是我院纪委“8+X”协同监督的六项机制之一。

长期以来,医院个别职能部门把监督仅仅当成纪委的工作,存在重业务部署、轻监督落实的现象,甚至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履行好职能监督的主体责任、做好这一“分内之事”不够到位。有些职能部门虽然履行了职能监督职责,但由于缺乏信息沟通渠道,纪检监察室不能深入掌握职能部门监督履职情况,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合贯通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我院纪委于今年10出台《“8+X”协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这是纪委为健全监督体系,深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提出的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以纪检监察监督为主导,党委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医疗行风监督、财务监督、财务派驻监督、对外合作监督、学术监督为主体,必要时纳入其他监督主体,通过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并建立双向沟通、监督报告、问题移送、监督协作、执纪配合、成果运用等六项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力争在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8+X’协同监督六项机制不仅使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合力增强了,而且使职能部门更加深刻认识到管理本身就蕴含着监督,是部门的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促使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业务、谁有责监督’的原则,强化职能监督,把监督寓于业务管理之中,切实把管业务和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纪委书记官仲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