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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工会眼视光学院、医院委员会工会小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核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961   发布时间:2014/10/23 15:02:38

                                             

温州医科大学工会

眼视光学院

委员会文件

眼视光医院

 

 

 

 

 

温医大眼视光工〔20143

 

 

 

 

 


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工会眼视光

学院、医院委员会工会小组活动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各位工会会员:

现将《温州医科大学工会眼视光学院、医院委员会工会小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工会眼视光学院 医院委员会

                                  201491

 温州医科大学工会眼视光

学院、医院委员会工会小组活动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工会小组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小组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小组活动经费的组成

(一)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参加全院性竞赛、活动等所获得的奖金。因客观原因,由两个或多个工会小组合并参赛所获得的奖金,由所在工会小组长自行协商分配。

(二)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进等所获得的奖金。

二、工会小组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工会小组的活动经费必须用于组内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为:

(一)开展工会小组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

(二)面向本小组会员婚、丧、病、育的慰问。

(三)开展工作所需的其他日常开支。

三、工会小组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工会小组长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支出项目须经小组长审批。

(二)经费管理采用钱账分离制,由组内两名会员分别负责现金和账务的管理。如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做好交接工作。

(三)工会小组应建立活动经费专用账册。使用经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附发票或单据,并由经手人和小组长签名。

(四)小组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应接受会员的监督,每年应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收入、开支情况。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工会负责解释。

 

 

 

 

 

 

 


温医大眼视光工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4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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