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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二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佚名   核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935   发布时间:2014/7/23 10:35:26

 

           

 

温州医科大学工会文件

  

           

 

 

温医大工20142

                                                   

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二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温州医科大学二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温州医科大学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第八次委员(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413 

 

温州医科大学二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完善规范二级工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保证二级工会组织经费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二级工会组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来源

1、校工会对在编在职教职工和校聘非编会员按一定标准下拨给二级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

2、与二级工会组织所在部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会员上交的会费;

3、二级工会组织所在部门、单位提交的非在编会员的工会经费;

4、其他收入。

二、二级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教职工集体活动。

3、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应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坚持服务教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教职工服务和二级工会组织的活动。

5、坚持民主管理原则。依靠教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6、提高工会经费的执行率,原则上当年下拨经费当年使用,结余经费年底清零。

7、与所在部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工会会员,可参照校工会有关政策及标准享受会员福利待遇,但经费由所在部门、单位自行解决。

三、二级工会组织经费开支范围

组织会员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业务竞赛、女工工作和青工工作、送温暖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教代会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不得在工会经费中开支,两会合一的可共同承担。

四、二级工会经费使用流程

第一步:二级工会填写报销单,分工会活动经手人由经办人签字,并由分工会主席审批签字后报销;直属工会小组的活动费用报销需工会小组长在经手人处签字,并由校工会审核后报销。每张发票背面应有2人以上签字确认。

第二步:携带活动报道(报道中需插入活动照片)到校工会报账,再到工会会计处进行财务审核和登账,最后到工会出纳处支取费用。

五、发票的要求

1、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是“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开具日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及水果、食品等发票,需有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算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如在超市购物的,附超市的机打购物小票。

六、报账的要求

1、报销单后应附正规合法票据以及其他材料(如报销会议费,需附上会议通知,报销纪念品、奖品等发票时,需附上发放清单)。

2、报销发票中,奖品最高额每份不超过200元,纪念品每份不超过50元。除特殊情况的误餐餐费外,其他餐费一律不予报销。

3、填写报销单时,必须填写二级工会组织名称、活动内容。

七、本办法经温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于20141月施行。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          2014年1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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