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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胡海双   核稿:郁引飞   文章来源:工会   点击量:646   发布时间:2021/4/22 10:18:29

各工会小组:

根据《关于同意召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批复》要求,现就选举参加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有关规定,根据会员人数,选举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人数为80人。为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原则上医教研一线会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会员、女会员、先进工作者,其中女性代表占适当比例。工会会员代表中,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二、代表条件

1.工会会员。

2.热爱工会事业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3.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医院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大会代表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2.工会小组负责人为召集人,组织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会员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差额15%的比例,先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差额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3.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达到本选举单位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结果方为有效。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4.选举结果报送工会筹备组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党组织批准,进行公布

四、选举要求

选举代表是广大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广大工会会员参与工会民主管理、推进发展、维护会员自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会员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工代会的质量和效果。

为此,各工会小组在选举前,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弄清工代会的性质、任务、职权,了解工代会的权利和义务,认真选好代表。要把真正能代表会员利益、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代表义务的同志选为代表。

请各选举单位于2021425日前,将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连同选举的其它原始材料)报工会筹备组

 

附件:1.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

3.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1.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2.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docx

3.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筹备组

(筹备工作组)

2021 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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