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医[2017]6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及学校材料审核及评审,将申请合格者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6日~8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黄金枝,0577-88067963;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眼视光医教楼20楼教育教学处。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