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通知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052 发布时间:2017/9/22 12:59:29

各位导师: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请按以下通知要求申报。

一、导师申报要求:

1、学术型硕士生导师可以申报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仅可申报专业型硕士生的招生计划。

2、年龄原则上限于57周岁以下(196011日以后出生)。

3、新增的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招生计划。

4、导师根据本人的科研经费和学科发展需要,慎重申报招生计划。

5、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必须与我校有实质性密切合作,近三年(2015年以后)专业业绩方面需达到以下条件:在SCI影响因子2.0及以上杂志发表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论著1篇。我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安排招生计划。

二、申报方法:

1、请导师下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电子版)(附件1),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发送《申报表》至zhangyang7961@163.com

        2、联合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导师申报表(附件1)汇总后,发送至:zhangyang7961@163.com,文件名:联合培养单位名称+硕士招生计划申报;并用A4纸打印《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红色公章,寄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科教楼605,张老师收,电话:88067961日期以邮戳为准,请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其它快递一律不接收。

         3、申报截止时间:20171015日。

 

注:

1、联合培养单位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附件3)发到相关二级学院邮箱,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硕士招生联系方式。

2、联合培养单位导师需提供SCI论文复印件和收录证明,与《申请表》(纸质版)一并快递。

 

附件1: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电子版) 

          附件2: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纸质稿)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眼视光学院教育教学处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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