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中心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460 发布时间:2021/7/9 16:23:47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提高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由于信息统计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统计内容简介: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2、各学院、中心主要收集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大于等于四十万元大型仪器设备。

3、校本部与独立学院(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的信息数据须分开统计。

4、基表三、基表六信息栏中的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科研项目数和社会服务项目数须附上详细的支撑材料。

5、统计时间范围:按2020/2021学年度(202091日到2021831日)统计。

6、各表填写具体说明请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填报数据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代码。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电子版材料:请报送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EXEL版格式文件的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

2、纸制版材料:请报送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纸质文档一份,并由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报送材料方式与时间: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70980942@qq.com,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送实验教学管理科(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21室)。实验室管理系统将于近期上线,请各学院、中心做好调试及系统上报准备等工作。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91日。

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实验教学管理科邵老师、柳老师:0577-86699233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EXEL

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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