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中心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暨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526 发布时间:2021/11/1 16:16:5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教学各环节质量监控,规范日常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提前谋划,经研究决定将11月作为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暨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月活动,以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2.职能部门交流: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学改革

(1)专业建设:已获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进展和新一轮申报专业推进情况;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落实情况;新医科、新工科以及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开展情况。

(2)课程建设: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规划、一流课程培育、课堂改革创新举措等,重点交流第二轮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情况、第三轮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培育情况;首批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3)教学建设: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级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等建设和申报情况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情况,包括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本科教学案例申报工作

2.课堂教学

教师恪守课堂师德规范,严守课堂教学规范,提前做好各项上课准备,无随意调代课;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和方法创新,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改革;严格开展课堂教学管理,包括对学生旷课、迟到、课堂违纪行为予以有效制止,与学生建立良好、有效的师生课后互动机制,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等作为课程考核的依据等。

(二)常规检查

1.教务考务

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计划及任务维护和落实情况;调代课情况;学业预警及帮扶情况;本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学生提前修/补修、重修工作落实情况等。

2.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资料检查包括实验带教手册、实验报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自查记录、实验室安全事故预案、实验室环境卫生以及废物处置情况)等。

3.见实习安排

见、实习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及教学质量跟踪情况;实习生轮转及出科考核情况;实习生考研前实习纪律与考勤情况等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

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月宣传工作,向本单位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并部署本学院具体检查方案。

2.分管教学领导要对本学院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改革、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全面了解教学准备情况教学运行状态和教学改革创新进程

3.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在自查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总结、整改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二)职能部门交流

1.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学论坛、一流课程和教学案例交流展示、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学风建设推进等系列活动。

2.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督查组进行实地检查交流

四、检查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签字盖章电子版发教务处,联系人:林安琪、郑璐;联系电话:0577-86699105;邮箱:jwcjxk@wmu.edu.cn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